受理須知
(一)您在寫信活(huo)動中應遵守憲法(fa)、法(fa)律、法(fa)規、規章以及(ji)社(she)會公德和《領導信箱(xiang)》欄目管理秩(zhi)序(xu),如實反(fan)映情況,不得(de)捏造、歪曲事實,誹(fei)謗、誣告、陷(xian)害他人。
(二)本(ben)欄目受(shou)理(li)處(chu)理(li)工(gong)作不(bu)完全等同于信訪工(gong)作,因此(ci)受(shou)理(li)處(chu)理(li)的(de)程序和方式有所(suo)不(bu)同。
(三(san))寫信時應說明請求、事實(shi)和理由,內容完整、表述(shu)清楚,就事論(lun)事、詳略得當(dang),要(yao)避免(mian)分成(cheng)幾封(feng)信進行表述(shu)以及語言過激、出言不(bu)遜,同時請不(bu)要(yao)用(yong)鏈接網頁或下(xia)載其他媒體報道的(de)形式代替(ti)寫信。
(四)寫信(xin)后請留下您的真實姓名、電(dian)話、地址、電(dian)子信(xin)箱等,有關方面在(zai)處(chu)理時可以更好地與(yu)您聯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