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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文化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山東省劇場地方標準 |
發表時間:2015-12-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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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7日下午,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,發布國內第一個劇場地方標準——《劇場等級劃分與評定》,省文化廳副廳長胡上山出席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。中央駐魯新聞單位、香港新聞媒體駐魯分支機構、省直及濟南市主要新聞單位記者、省內外劇場從業人員60余人出席發布會。 《劇場等級劃分與評定》標準,由山東演藝聯盟發展有限公司、山東質量認證中心、歷山劇院三家單位共同制定,2014年12月15日,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山東省地方標準第10號公告,批準《劇場等級劃分與評定》發布,該標準成為全國劇場行業的第一個地方標準。 《劇場等級劃分與評定》從劇場硬件配置和運營質量兩個方面對劇場進行評價。硬件配套評價指標主要包括:觀眾座位數量、觀眾廳面積、舞臺尺寸、化妝間數量、舞臺技術參數、票務中心規模、燈光音響設備水平等21項。根據硬件水平,將劇場劃分為一、二、三、四級,最高為一級,最低為四級;運營質量評價標準主要包括:劇場運營能力、管理水平、服務質量、加分項共4個大項,60余個子項,幾乎囊括了劇場從事運營、服務過程中的所有環節。設定評分標準,通過打分的形式對劇場進行評價,總分500分,400分至500分為A級劇場、300分至399分為B級劇場、200分至299分為C級劇場、100分至199分為D級劇場。 山東省劇場地方標準將于2015年,由山東演藝聯盟在全省進行推廣,通過分級考核,以掛牌認定的方式對劇場進行等級評價。以此為基礎,查擺全省劇場發展的關鍵難題,加強與各級政府溝通互動,共同制定行業支持政策;以山東演藝聯盟和山東劇場院線為紐帶,建立劇場行業發展自律組織,構建行業良好營商環境,優化山東演藝市場體系;在劇場評價標準的督促下,劇場從業人員提供劇場文化服務的積極性將得到激發,逐步提高演藝產品的供給數量和水平,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加豐富的精神文化大餐。 該標準對于推動演藝產業標準化進程、提升劇場公共文化服務能力、促進演藝產業發展,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,為劇場國家標準的制定提供了樣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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